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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营市民办理商转公业务 需先还清商业住房贷款

发表于2015-10-15

   10月10日起,东营市开始实施公积金新政,新政主要包括贷款额度和年限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等,其中的商业住房贷款可申请商转公业务成为市民关注的重点。据了解,市民办理商转公业务必须要还清商业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

根据新政规定,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所谓的“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贷款额度

商转公可贷额度按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超过拟归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

 

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中心审批---职工还款---银行放款。   

    

其他细则

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

2.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停止商转公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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