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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上海一中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曝眼花铁证

发表于2012-07-22

上海再现眼花法官已经成了网络的又一大热点,作为一个一直关注这个事件的普通网民,在双方你来我往的过招中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20120712日上海一中院发布的针对眼花法官的举报回应时声明中明显提到原告鑫富公司向法院提供了16份证据。如下图:

2012-7-16 18:0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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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2012714日中国上海网站上的一篇《上海一中院贴出判决书全文 回应网上眼花法官举报》报道中再次提到主审法官的回应:如下图

2012-7-16 18:1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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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4日源自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一份叫做《鑫富药业与新发药业等侵害商业秘密案判决书》里面却明显有不同的地方。鑫富药业提出的证据应该是17份证据。这位主审法官甚至上海一中院到现在都没搞清楚到底是多少条证据,他是依据什么办理的此案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这真的不仅仅是眼花的问题了。如下图:

2012-7-16 18:1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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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和司法公正的法院竟然连续犯这种低级失误,真是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工作能力和公信力,其作出的判决也难以让人信服。一中院法官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眼花的证据反而成了他们眼花的铁证。以前或许是假眼花,真心花。现在是既眼花,又心花


发表于20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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