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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又不适用

发表于2009-01-20

前不久,汉口南京路的小李咨询我是否买经济适用房。
  两年前,他家分到了一个经济适用房指标,最近,当地政府通知有个小区摇号,房价不到3000元/平方米。而这个价位与周边的商品房相差无几。日前,小李从媒体上获悉,本地的一些商品房的价格甚至比经济适用房要高。于是,他怀疑同样地段为何建筑成本差距如何之大。
  他问:这时,买不买这套经济适用房?买的话,害怕到时候有更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错过了;不买的话,又怕错过机会房价涨了,也担心这个指标到期了。我分析了两者的利弊后提醒小李:按照规定,这些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出借,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五年后才可上市流通,但要补交相关税费。
  向左,还是向右?小李和他的家人很矛盾。
  不仅小李很头疼,最近,重庆市主城各区政府也比较心烦。他们提出从市场上收购中低价位的商品房,用于安置危旧房改造中的拆迁户。但此举遭受市民争议,认为这是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支持开发商”。
与之同时,深圳市首个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于今年1月1日住房竣工移交入伙。短短数日,已经有部分业主将尚未入住的经适房出租作为窗帘、防盗门等装修材料的卖场。
  经济适用房走过的十年间,弊端丛生。多数地方,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又不适用。其中,又有多少真正的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不幸的是,陕西宣布2009年将建经济适用房597万平方米。此前,河北、辽宁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济适用房的“十年之痒”,改革是必须的,但如何改,仍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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