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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张尚武做代言是种恶俗审美

发表于2011-07-26

张尚武要做代言人了,代言一个体育品牌。

首先是著名的慈善企业家陈光标以月薪一万的价格聘请张尚武做他个人和公司员工的健身教练,再了就是广东汕头一家体育公司要请他做代言人。具体代言价格暂时还是个未知数。

张尚武是个一度和郭晶晶、刘翔齐名的体育天才。但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杯具”。曾经的大运会体操冠军沦落到盗窃犯,这样的“杯具”已经不能仅仅用体制的原因来解释,这里边更多的还是他个人的一些东西决定了他的这条“杯具”之路。

但他和艾冬梅、邹春兰还不一样。全国长跑冠军艾冬梅摆地摊卖奖牌、举重冠军邹春兰为了谋生当起了搓澡女工,她们的事儿有体制内的原因,有个人能力的原因,但惟独没有张尚武那样的个人品质原因。我没有说他街头卖艺怎么样,你要是正当的街头卖艺,虽然不怎么“体面”,但这无关个人品质,只关个人能力,这也算是一条谋生之路。但他选择了盗窃,选择了最不该走、最不能走的犯罪这一条路。

自己选择了“买断“,混不下去就偷,偷不下去就讨饭。虽然父母长期服刑的家庭背景,是他走到今天这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这都不足以让公众去接纳一个以这种方式急速坠落的体操冠军。

他不想当护工、不想做很多平凡的工作,他只幻想着能开一家健身俱乐部。陈光标能够给他一份月薪一万的工作,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是这个时候要让他去代言一个体育品牌似乎并不是十分妥当。让张尚武去代言,想靠什么呢?靠大家的同情去捧场吗?在张尚武身上,我们看不到多少励志之类的积极因素。让张尚武去代言,大约也只能降低这家体育品牌的市场价值。

拯救张尚武,并不意味着要去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样迫不及待地让张尚武去做广告代言人,去利用张尚武的负面市场知名度,对张尚武来说是硬生生把他从天堂打落地狱,又硬生生从地狱给拔到天堂,对公众来说也只是让我们又一次看见了社会在某些方面的恶俗审美和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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