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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赖昌星遣返回国到底有哪些悬念和看点

发表于2011-07-27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7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724日《人民日报》)
对国人而言,赖昌星及其远华红楼的知名度大抵可算妇孺皆知。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赖昌星遣返回国当然让正直国人今夜无眠围观“热闹”;然而在我目中,赖案值得关注的“门道”当然不是其潜逃12年间跌宕起伏的戏剧性逃亡生活,而是遣返回国后到底有哪些最值得关注的悬念和看点?
赖昌星遣返回国会不会被送上断头台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看待赖昌星免死?首先,赖昌星不能死。因为中国已向加方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赖不死确确证明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反之,把赖昌星送上断头台则有损中国大国形象。其次,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对于促进中外执法合作具有标杆意义。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遣返赖昌星坚持不懈做了大量工作。赖被成功遣返,一方面维护了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另一方面为类似中外执法合作提供了典范。再者,赖不死无关司法公平。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通过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此举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作如是观,也许赖昌星不死比死更具意义。
让我纠结的是,赖昌星遣返回国后会不会提供新的远华大案线索,从而让悬案打上一个圆满句号,让漏网之鱼一网打尽去他们该去的地方,这恐怕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看点。据媒体报道,中纪委虽已查清另有官员涉案,但某些证据仍然不足,以致远华案迟迟不能结案。故而,唯有引渡赖回国受审,才能彻底完成远华案的审结;也只有将远华大案圆满审结成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司法拷问的铁案,才能还清者一个清白,给公众一个明白,予业已伏法者一个服气
我注意到,自2001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积极努力下,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海关缉私部门正对赖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也就是说,只要赖回国受审时供出其他涉案高官,他将可获减轻刑罚,例如判处死刑缓刑。这既给了加国一个满意践诺,又给了赖不死一个立功自救的生机和名正言顺的理由。因此,我们不妨将更多关注目光和拭目以待投向赖回国受审的表现和结果。
其实,赖昌星死与不死皆非其遣返回国的目的,目的在于:其个案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举一反三的司法警示教育目的以及望而却步的震慑吓阻目的。换言之,无论赖昌星死与不死,只有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警示威慑目的,赖昌星死则死得其所生则生得服众。有媒体说,赖昌星遣返回国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我想,评估能不能真正达到这一目的,恐怕比单纯关注赖昌星死生更有现实意义和认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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